“秉公执法正风气,厚德明理慰人心”。4月30日上午,当事人卢某将锦旗送至定州法院,锦旗上的文字是对定州法院工作的肯定,也是我院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成果的真实写照。
在卢某与吕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定州法院判决准予原告卢某与被告吕某离婚;婚生女吕某某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每年支付抚养费5640元至吕某某满十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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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吕某未将婚生女吕某某交由卢某抚养且拒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定州法院依法向吕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亦未向定州法院申报财产。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住所调查其财产状况及财产线索,均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找到婚生女吕某某的下落。经法院依法传唤,吕某拒不到庭。执行干警联合被执行人住所地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家属沟通协调、释法明理,督促吕某主动将孩子交由卢某抚养,但被告吕某仍然拒不履行。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24年1月,定州法院依法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上述案件是定州法院首例抚养权纠纷移送拒执案件,因被执行人隐匿子女下落,给执行工作造成困难。定州法院重拳出击,严惩拒执行为,这是对当事人胜诉权益的维护,也是对法律尊严的捍卫。当事人送来的两面锦旗,承载着浓浓的感激之情,更时刻提醒法院干警不忘肩上沉甸甸的责任。在今后工作中,定州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将一如既往、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在执行攻坚的道路上,绝不轻言放弃,也绝不手下留情,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