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出行提醒丨保定2地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路口!位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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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4/3/8 21: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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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

于启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新启用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及采集交通违法行为通告如下:恒山东路与西庄街交叉口西、恒山东路与西庄街交叉口南、恒山东路与西庄街交叉口东、恒山东路与阜东大街交叉口南,恒山东路与阜东大街交叉口北、恒山东路与阜东大街交叉口西,以上路口电子警察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本通告自2024年3月11日0时起实行。

特此通告。

阜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3月7日


博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利用电子警察进行抓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博野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规范交通行为,博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自二0二四年三月二十日起,新增以下五个路口:1东环路与津石引线交叉口;2北环路与博程街交叉口;3博明路与东环路交叉口;4南环路与博程街交叉口;5南环路与兴华街交叉口的电子警察抓拍。


抓拍以下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逆向行驶的等交通违法行为。


望广大驾驶员同志严格遵守,凡是在上述点位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博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3月3日

来源丨博野县公安局、保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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