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博野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规范交通行为,博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自二0二四年三月二十日起,新增以下五个路口:1东环路与津石引线交叉口;2北环路与博程街交叉口;3博明路与东环路交叉口;4南环路与博程街交叉口;5南环路与兴华街交叉口的电子警察抓拍。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逆向行驶的等交通违法行为。
望广大驾驶员同志严格遵守,凡是在上述点位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博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