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河北一地公告:举报电动自行车进楼充电,奖!

  • 瞎闹腾i
楼主回复
  • 阅读:18
  • 回复:0
  • 发表于:2024/2/28 21:18:28
  • 来自:河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曲阳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注意啦!注意啦!

张家口一地发布公告:
举报电动自行车进楼充电
奖励20元!

张家口市万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改装、
假冒伪劣等问题隐患
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深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打造平安万全,进一步调动全区居民积极参与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改装、假冒伪劣等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通奖励举报热线电话和举报邮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使用的电池。

(二)举报范围为全区各小区特别是高层建筑的首层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的,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的,涉嫌违规改装或制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针对电动自行车电池在上述区域违规充电、改装、制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也纳入举报范围。

二、奖励条件

(一)举报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违规充电行为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元的奖励;举报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违规改装、制售伪劣产品等行为的,视情节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二)举报人须以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以便核实相关情况,举报内容应提供被举报违法行为的详细情况,包括时间,详细地址,电动车或电动车电池基本情况,车牌号码等。

(三)举报人必须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并且应当是正在发生或者正在进行的行为,对于到场核实时与举报内容不符的或者相关行为当时已经结束的,不予奖励。对同一违法行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的,只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

三、奖励领取

经查举报属实,在案件查处结束后,区安委办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区安委办(区应急管理局)办理奖励金领取手续。受奖励的举报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领取奖励金,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举报电话

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同时为举报者保密。
区长直通车:0313-4812345
区安委办固定电话:0313-4230543
区安委办值班电话:13253108336(24小时)

五、举报邮箱

wqajbgs@163.com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的,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张家口市万全区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新闻

多一点



据新华社消息,记者26日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应急管理部将督促各地突出“三类场所”和高层居民楼等,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治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突出问题。


2月26日,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紧急通知》。其中提到,要及时劝阻电动自行车在单元门厅违规停放、飞线充电或者“上楼”行为,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社区、消防、公安等部门。(点击查看此前报道

继续关注其他城市最新消息

来源/厚德万全、新华社、保定晚报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