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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区一小区篮球场里,一场比赛正在激烈进行中。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从篮球场中穿过,与正在打球的中学生相撞受伤。老人将中学生和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庭,到底谁应该为此承担责任?日前,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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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瞿的母亲:当时我们没有同意,因为她也有责任。
物业管理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我们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发现后,和另一个被告共同拨打了120。我们认为已经进行了现场救助,原告无权向我们主张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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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代元令:从视频来看,老人首先从篮球场的进口进到了场内的座位旁,她在看有没有矿泉水瓶子,然后在周围环顾了一下,就从篮球场横穿过去。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李亚飞:老人是进入篮球场中央后被撞伤,而不是篮球场设施设备的损害造成摔倒。篮球场周边确实有护网损坏,但老人并不是从周边损坏的护网钻进去的,是从大门进去的。
来源:央视新闻综合《法治在线》、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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