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件,原告满意,被告舒心,均对承办法官竖起大拇指。近日,曲阳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
常某某与杨某某因木耳供销存在生意往来,2019年、2020年间,常某某分两次供应木耳给杨某某,杨某某承诺货到付款。常某某依约供货后,杨某某未履行付款义务。事后,常某某与杨某某对账确认,杨某某欠常某某货款共计一万余元。常某某多次找到杨某某追讨货款,杨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常某某认为杨某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曲阳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发现涉案标的不大,遂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杨某某一直表示自身资金链断裂难以足额支付货款。为妥善化解双方纠纷,保障店铺有序经营,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等方面,向双方分析、解释,促使双方认识到和解才是快速解决纠纷、减少损失的最佳办法。经过反复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意见逐步接近,最终达成了一致结果:杨某某一次性支付了9500元的货款,其余一切为清。
杨某某感谢道:“感谢法官,你们太有耐心了,让我还清了货款,也没那么大压力……”
常某某虽然没有得到足额的货款,但也对法官表示了感谢,说道:“杨某某一次性支付了货款免去了执行的烦恼,谢谢法官!”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曲阳法院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以“能动司法”的创新理念,合理引导群众合法维权,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最大限度降低群众的诉累,真正做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统一。下一步,曲阳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工作服务营商环境的宗旨,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市场评价作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作为第一感受,更加精准、高效、规范对接市场主体需求,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步伐更加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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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曲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