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保定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 美霞
楼主回复
  • 阅读:44
  • 回复:0
  • 发表于:2023/12/20 19:34:37
  • 来自:河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曲阳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22日起,我市风力减弱、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转差,污染持续累积,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减轻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政府批准,于12月2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依据各县(市、区)2023年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严格落实红色预警减排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的企业自主制定减排方案,鼓励最大限度自主减排。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协商减少重型柴油货车使用量。
(三)面源控制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焊接、切割等,停止道路沥青铺设。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保洁作业频次(冰冻期除外)。
(四)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要求。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秸秆、垃圾露天焚烧。
(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转载:保定晚报
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