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两人因不听劝阻
进京上访被行政拘留
公民的信访行为,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任何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日前,阜平县高某某、王某某因不听劝阻、违法进京上访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高某某,女,阜平县某村人。为达以访施压目的,不听劝阻,不依照法定程序表达主张,2023年11月20日违法越级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王某某,男,阜平县某村人。因承包集体果园征地补偿分配争议多次上访,该争议导入司法程序后,在司法机关告知其审理时间后,拒绝按照法定途径解决争议,2023年11月17日越级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被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信访虽然是公民的权利,但是公民的信访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依法、逐级、有序、理性表达诉求。极端上访、违法上访,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违反法律的后果。任何形式的非访、缠访、闹访以及扰乱秩序、寻衅滋事、以访施压、以访牟利等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个人的诚信、品行和道德修养也成为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征信系统和个人诚信系统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违法犯罪个人信息会推送到城市征信系统和个人诚信系统,个人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影响到子女等直系亲属考学、入党、入伍、报考公务员、就业等。违法上访害人害己,希望广大群众在信访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以身试法。
来源:阜平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