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曲阳两朋友告到了法院!又是钱惹得祸!!!

  • 珍美
楼主回复
  • 阅读:16
  • 回复:0
  • 发表于:2023/11/24 18:39:13
  • 来自:河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曲阳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却有借无还甚至还伤了朋友间情意。近日,曲阳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当场履行完毕。

被告王某以生活困难为由向原告李某借款6千元,并约定次月发工资后归还借款本金。随后,李某通过微信转账将借款借给王某,并标注借款。约定借款期限到期后,李某多次向王某催要,其一直没明确表态。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件材料,认真梳理案情,发现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系朋友,生活中难免需要相互合作、相互帮助,且案件争议明确,承办法官遂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希望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原告李某一开始拒绝沟通,经过承办法官的安慰和引导才吐露心声:“法官,我生气啊,我把钱借给他,现在还成了仇人了?”听到这里,承办法官表示特别能理解原告李某的心情,如果能和被告王某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被告王某或许会尽快还钱,双方关系也能得到缓和。在征得原告李某同意后,承办法官遂组织原被告双方展开进一步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告知被告王某,原告李某借钱给你帮助你,应当心存感激,更应该珍惜朋友之情,且偿还借款是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若拒不偿还,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劝说原告李某换位思考,以理性的态度解决矛盾纠纷。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劝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督促被告当庭支付了借款。

曲阳法院将继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坚持“能调尽调、应调尽调”原则,用心用情审理好每一起“小纠纷”,办理好每一件“小案件”,始终坚持以当事人诉求为出发点,以矛盾焦点为突破口,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以止诉息争为目标推进“三源共治”。

转载:曲阳法院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