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曲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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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11/8 18: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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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为了保障参保职工切身利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认真核实本单位应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人数,单位已核定未缴纳的欠费,单位应核定未申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务必将所有欠费于2023年11月20日前缴纳。

二、完善职业年金工作

1、职业年金补记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于2014年10月1日后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先到人社局一楼工资福利股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再做职业年金补记。

2、职业年金虚账记实

行政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为虚账运行,工作人员辞职、辞退、调动离开本单位的,对其职业年金进行认真核实,于2023年11月15日前办理虚账记实业务并向县财政申请资金足额缴纳。

3、“中人”改革前个人账户记实

(1)辞职、辞退、调出曲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

(2)已按新待遇计发的人员;

(3)已去世的退休中人;

(4)在职去世的人员。

以上四类人员改革前个人账户记实工作,务于2023年11月20日前到人社局二楼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养老试点办公室核对数据,改革前个人账户记实工作完成后单位不需要缴费,由社保中心负责划转所需基金。

4、职业年金账户合并

(1)人员范围:2014年10月后省内跨经办机构调动的参保人员;

(2)办理流程:由原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缴费证明(含试点缴费)→审核2014年10月前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登记表→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线上申报。 

联系电话:4297923/4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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