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阳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握手言和。
刘某因需向李某预约购买钢筋,钢筋款项共计5千元,刘某向李某出具欠条一张。后李某多次催要欠款无果,故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了解基本案情后,决定先进行调解。一开始刘某态度强硬,声称自己没钱无法给付拖欠的货款。李某情绪也很激动,要求刘某必须按照欠条偿还欠款。看到双方僵持不下,承办法官中断调解,让双方缓和情绪。冷静下来后,承办法官趁机梳理案情,并从情理与法理的角度出发,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和思想疏导,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刘某当即支付2千元,同意分三期还清剩余欠款。至此,这起买卖纠纷圆满落幕。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近年来,曲阳法院积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尽可能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全力化解矛盾纠纷,高效快捷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实现“一件事一次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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