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河北最新招聘来了,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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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9/15 20: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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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邱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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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9名。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邱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共计49人,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中:

高中教师岗位招聘3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3人;

初中教师岗位招聘22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2人、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0人;

小学教师岗位招聘24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7人、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5人、定向招聘岗位招聘2人。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1年9月22日以后毕业)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1年9月22日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9月22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2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到年龄、学历、职业(执业)资格、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不限户籍。

10.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其中计算机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范围:信息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及外设维修、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应用;

(3)小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定向招聘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河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已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小学全科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11.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9月13日至9月21日在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uxian.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8日8:30至17:30

3.报名网址: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下《报名通知》(2023年9月22日8:30前发布)。

4.资格审查及缴费: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到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邱县市民中心120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两科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单科0分或者总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打印的时间、笔试地点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邱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邱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四)资格复审

考生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在报名系统自助打印的《报名情况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4.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

5.报考定向岗位的提供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证明)等材料、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退伍证等;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面试前,各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打印的时间、面试地点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面试满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8分钟,同一岗位试讲题目相同。各岗位试讲内容确定后,于面试前3天在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不安排现场备课。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6.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笔试成绩比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邱县人社局审核并报邱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0310-8368107(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310-8362254(县人社局办公室)


附件1:邱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邱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pdf


详情登录

http://www.qiuxian.gov.cn/xwzx/gggs/202309/t20230913_1949821.html



承德高新区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为承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情见《承德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要求具有承德市户籍,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应在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

此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和《教育部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等专业目录设置。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3日至2005年9月1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9月12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考生应毕业并获得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具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岗位,要求在承德市范围内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民办学校名录为准)。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8.语文岗位要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7. 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含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

(一)报名

1.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8:30至2023年9月25日17:00。

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承诺书》,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首次进入报名系统时进行注册,必须输入用户名、密码和手机号码(准确记住用户名和密码,否则无法登录和查询),同一用户名或手机号码不能重复注册。注册提交后,系统将自动跳转登录界面,输入注册的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后认真阅读《承德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意后点击“我已仔细阅读并郑重承诺”按钮。页面跳转后如实填报相关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的身份信息必须一致)。填报完成后提交,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头像图片”上传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无法通过报名审核。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及真实姓名等信息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程序,进行填表和预选报考岗位,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免冠证件照片,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不按要求进行操作造成的后果自负。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岗位招聘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计划变更信息将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对外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2023年9月26日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内容: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合并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包括课程理论、教学方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加强对考试过程的全程监管,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防控高科技设备作弊,确保考试安全。

(2)笔试时间:考生登录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查询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中存在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

(5)考生可登录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

考生报名表原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征信证明。

报考具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岗位的考生,同时还应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非承德籍,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和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单位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考生,同时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入伍批准书、退役登记表的复印件(需加盖退役军人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户口薄和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时,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左侧装订,证件原件按照复印件顺序同时提交。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控制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工作另行通知,考生登录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查询。

(2)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两种形式组成,每人的面试时间为12分钟,其中说课8分钟,答辩4分钟。内容为应聘人员所报专业岗位的相关教材内容等,主要考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分组时,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发布成绩的机器排列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

(4)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进行15分钟的备课准备。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总成绩的合成(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成绩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考生登录此网站查看本人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6)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2.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四)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dkfq.gov.cn)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通知、公告。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2.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 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电话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5. 咨询电话:0314-2569905;监督电话:0314-2521981;


附件:2023年岗位信息表.xls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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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dkfq.gov.cn/news_show.aspx?id=75086



2023年度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兴隆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为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2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兴隆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承德市所辖县(市、区)户籍、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部分岗位要求兴隆县户籍。

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考入高校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配偶或父母为兴隆县户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2日至2005年9月1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受专业限制。考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报名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带括号的,以括号前专业名称为准),详见《岗位信息表》(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173号),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可报考对应岗位)。此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等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部分岗位条件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1个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以下人员:

(1)从承德市应征入伍、2023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2)大学期间从承德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3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7.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兴隆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笔试会同双桥区、营子区、围场县、承德县等有关县区同时进行,笔试时间待定,每名考生在以上县区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一)报名

1.报名网址: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8:30至9月22日17:30。(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考生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并请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3.缴费时间:2023年9月18日8:30至9月23日12: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4.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请考生注意,建议上传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分辨率不低于413*579。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4)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系统在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考试交费完成后需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内容: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采取闭卷形式,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考试证件以外其他任何物品,考务用品统一提供。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中途退场。

(4)笔试结束后,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不低于本次所有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中进入面试考生的最低分数确定。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笔试中存在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

(5)考生可登录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xl.gov.cn/)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证件审核详细地点和时间另行公布。

2.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配偶或父母为兴隆县户籍的的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或父母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未经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单》打印等工作另行通知。请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2)面试方式和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3)面试考生分组。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4)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面试考官抽签确定面试组别。

(5)考试总成绩的合成(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6)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

2.考核主要审核考生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考核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四)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按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及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入职、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一)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二)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信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核的,后果自负。

(五)咨询电话

政策及考务咨询:0314-5052802、5052939;

岗位条件咨询详见岗位信息表中各岗位咨询电话。


附件:兴隆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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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61.240.140.107:88/article/33



隆尧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公告

为更好的适应媒体发展形势、加强融媒体中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全县整体宣传水平,经研究决定,为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热爱新闻媒体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隆尧县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9月18日。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非本年度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隆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0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隆尧县人力资源市场(金隆路与柴荣街交叉口西行100米路北,县人社局二楼西大厅)。

3.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5)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本人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共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通过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对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选须提供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和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在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比例内末尾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将通过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相关从业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较长者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县人社局对其个人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考察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体检或考察后自动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县人社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1.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本次招聘采用人事代理方式,由用人单位与县人力资源市场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县人力资源市场依据政策规定为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并统一管理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岗位调整、绩效考核、奖励激励等工作。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由我县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以后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绩效工资700元、外出采访补贴200元三部分组成,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列入财政预算。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4.考试各环节具体安排将通过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lyxrsj)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5.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咨询电话:0319-6667169(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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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南技师学院关于选聘“能工巧匠”型人才的公告

为促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快速发展,根据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邯人社〔201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冀南技师学院工作人员需求情况,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能工巧匠”型人才8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现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冀南技师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技师学院,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邯郸市冀南新区职教城(芳华路1号),学院坚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紧密围绕“人才强市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办学特色,重点培养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积极承办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和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打造“区域领先、省内一流、全国知名、国际窗口”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选聘方法

按照发布选聘公告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测评、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选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国外(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需提供有专业翻译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国外学习专业核心课程的证明,并与公告引进的国内高校专业核心课程比对,相似度需达到80%及以上,且符合该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5.凡涉及年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奖项、奖励、荣誉(称号)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不限户籍;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能工巧匠”型人才8名。学历要求: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5年9月15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具有与应聘工种对应的技师(或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9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能工巧匠”型人才岗位详细条件要求见《冀南技师学院选聘“能工巧匠”型人才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未经现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冀南技师学院官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邯郸市邯银大厦中楼1113房间(邯郸市人社局),市内乘21路公交车邯郸银行总行站下。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从《冀南技师学院关于选聘“能工巧匠”型人才的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冀南技师学院选聘“能工巧匠”型人才报名表》。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并携带能够证明自己报名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就业协议书、选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同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要求与报名表照片同版。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和个人基本情况赋分,应聘人员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测评

测评采取个人基本条件评估、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等方式,主要是对应聘者基本教学能力和技术技能进行评价,考察应聘人员能否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1.个人基本情况赋分

获得报考岗位对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方面:正高级计1.5分,副高级计1分,中级计0.5分(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获得与选聘工种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方面:高级技师计1分,技师计0.5分(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技能大赛成绩方面:取得与选聘工种对应的国家级技能大赛(教育、人社、总工会牵头组织或参与)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省级技能大赛(教育、人社、总工会牵头组织或参与)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分、0.5分(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可累积计算),能够提供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流水或工资签收单<需加盖公章>)计1分。以上每一项均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基本情况赋分最高封顶8分。

2.加试笔试

如某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选聘数比例超过10:1,加试笔试,笔试公告通过邯郸市人社局官网和冀南技师学院官网同时发布。笔试满分100分。加试笔试成绩只用于筛选参加面试资格,不计入测评总成绩。

3.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试讲答辩、实际操作题目相同。

(1)试讲答辩。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对考生的具体试讲、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进行综合打分。评委打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有效数字,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对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为考生的试讲答辩成绩。

(2)实际操作。考生按照给定的题目、任务进行实际操作,评委打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有效数字,采取“体操打分法”进行评分,对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为考生的实际操作测试成绩。

(3)试讲答辩、实际操作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的面试成绩=试讲答辩成绩×40%+实际操作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测评总成绩

测评总成绩=个人基本情况赋分+面试成绩分

5.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市人社局人事处和冀南技师学院负责)

(1)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和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之比1:1的比例,按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能工巧匠”型人才各岗位比例内末位出现测评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在省政府或省人社厅、教育厅、省总工会及以上部门组织或参与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本专业荣誉级别较高者(含指导学生参赛);符合报考条件与选聘工种对应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级别较高者;面试成绩分较高者(不含个人基本情况赋分);具有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无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加试形式和内容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冀南技师学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考生个人基本情况赋分、面试成绩分、测评总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冀南技师学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四)资格复审

通过测评的人员携带能够证明自己报名资格条件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就业协议书、选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选聘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选聘资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进入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由市人社局临时指定体检医院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冀南技师学院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冀南技师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批后,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需在三年内取得聘用岗位相应级别且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若未能按期获得资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协议,并按程序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一)选聘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进入体检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五)咨询、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人事处0310-3111533

冀南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0310-8571559

监督电话:冀南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室0310-8571580


附件:

1.冀南技师学院选聘“能工巧匠”型人才岗位条件表

2.冀南技师学院选聘“能工巧匠”型人才报名表


详情登录

http://rsj.hd.gov.cn/Home/Article/189c8164-2654-48ab-b711-a3fe8212f629



承德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县直和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2人(其中,综合类19人、医学类23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承德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9日至2005年9月8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承德市户籍,部分岗位要求具有承德县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考入高校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另外,配偶或父母为承德县户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考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综合类岗位在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不限专业(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此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设置。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以下人员:

(1)从承德县应征入伍、2023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2)大学期间从承德县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3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笔试时间会同围场县、营子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笔试时间同步,每名考生在有关县(区)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一)报名

1.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8:30至2023年9月22日中午12:00

缴费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8:30至2023年9月22日下午17:3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考生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并请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和真实姓名等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获取“报名号”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同意《承诺书》后方能报名,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审慎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做到诚信报考,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并牢记报名号和登录密码,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每名考生报名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支付宝支付功能。

2.岗位招聘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2023年9月25日下午14:30—17:00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二)考试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综合类: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各为100分。

②医学类: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审查,笔试中存在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

(5)考生可登录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身份证、户口本、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配偶或父母为承德县户籍的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或父母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控制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及时关注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分组时,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考试机构发布成绩的机器排列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

(4)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①综合类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②医学类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2×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6)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职业能力测验》或《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具有承德县工作经历者(如都具有承德县工作经历,承德县工作经历较长的优先),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

2.考核主要审核考生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四)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但不得影响整体招聘工作进展。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分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入职、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可在县内卫健系统内流动,满5年(含试用期)后可正常流动;其他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后可正常流动。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通知、公告,网上报名、打印《笔试通知单》或《面试通知单》。

2.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咨询电话:0314-301708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4.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附件:承德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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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dx.gov.cn/art/2023/9/8/art_11430_954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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