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阳法院民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及时履行了赔偿义务,双方当事人在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的同时,也为曲阳法院的高效、便捷由衷点赞。
2021年5月,荀某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在高速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其生前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为荀某某,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亡,保险公司将赔付受益人共计50万元的人身事故保险金。事故发生后,荀某某的家属要求保险公司赔付约定的身故保险金,但保险公司以荀某某违反安全驾驶规定造成事故为由,拒绝全额赔付保险金。双方未就理赔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荀某某家属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荀某某已死亡,且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为及时化解纷争,避免给当事人造成诉累,承办法官针对本案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梳理双方提供的证据,从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分析,向双方释法说理。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向荀某某家属支付赔偿款50万元。现赔偿款已全部赔付到位,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意外伤害保险本就是分摊意外伤害损失的一种方式,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应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司法理念,既保障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又引导保险主体有效履行职责,促进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曲阳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高度重视案件调解工作,力争减少诉累,推动案结事了,真正从根本上化解群众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来源:曲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