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打官司维权,足不出户都可以搞定啦

  • くつ沵彵媽嬡過莪 、庅
楼主回复
  • 阅读:29
  • 回复:0
  • 发表于:2022/4/22 20:30:09
  • 来自:河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曲阳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我市法院全线开通立案、交费、提交证据、开庭等多元化网上诉讼服务

打官司维权,足不出户都可以搞定啦


□保定晚报通讯员 孙岩 原潞

打官司是大家都不希望发生的事情,但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或伸张正义,有时候又不得不对簿公堂,寻求法律帮助和支持。在当前落实防疫工作控制疫情蔓延的背景下,为了做到疫情防控和诉讼服务两不误,我市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面开通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河北等小程序,为当事人提供立案、交费、提交证据、开庭等等多元化网上诉讼服务功能。本栏通过对其中几个主要程序操作的简单介绍,希望给广大读者的网上诉讼有所帮助。

如何在网上立案

首先,申请人打开“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河北”微信小程序,点击“我要立案”,并根据需求选择立案类型“审判立案”或“执行立案”。
然后,根据需求,申请人可以选择是否接收调解。若选择同意调解,小程序自动跳转至“冀时调”小程序,分配专业的人民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若选择“不愿意”,则直接进行网上立案。
接下来,申请人点击“审判立案”,进入立案界面,选择为本人、为他人或公司等组织申请。
最后,申请人选择立案法院,浏览立案须知,上传起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信息,点击提交。法院工作人员会在七日之内审核,审核结果会通过短信发送给网上立案申请人。申请人可以随时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河北”小程序,实时查看审核状态。
如果申请人网上立案遇到困难,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通过人工服务选择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咨询。

网上怎样交费

全市法院全面升级网上交费系统,在保留银行现金交费、银行转账等传统交费渠道外,全面畅通短信链接交费、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交费等渠道。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交费

网上立案审核通过后,交费人可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首页找到“网上交费”模块,点击进入交费页面。交费人可以查看未交费案件,点击“确认支付”按钮,“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将自动打开交费人手机微信支付界面,输入支付密码即可完成支付。支付完成后,当事人可返回“网上交费”页面,在“已缴纳”功能模块中查询到交费记录,并打印交费凭证。
短信链接交费
第一步,打开图片链接,跳转至电子诉讼平台网上交费页面。
第二步,核对交费信息,选择银联、支付宝或者微信进行支付,即可完成诉讼费交纳。

网上提交证据

市两级法院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为当事人提供包括网上证据提交、网上质证、网上留言在内的全流程庭审服务。网上提交证据可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打开微信,选择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入小程序首页,实名认证后,选择“我的案件”;
第二步:选择“审判案件”;
第三步:选择需要进行证据提交的案件;
第四步:进入掌上法庭,点击右下角加号,选择“提交证据”,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已经保存在手机中的证据即可完成操作。

参与网上视频开庭

由于疫情原因,网上开庭成了“常规操作”,借助互联网庭审系统,诉讼参与人可以参与视频庭审。
法官预定好网上开庭后,诉讼参与人会收到短信通知,提示下载客户端,或者进入小程序进行登录。诉讼参与人可以在微信搜一搜,搜索“云审”小程序。
第一步:登录“云审”小程序。小程序可使用微信授权、或会议号登录账号密码登录,登录后进入到会议列表页面,正式上线前使用调试模式开庭。
第二步:进入庭审。在登录后,将显示当前诉讼参与人已预定的开庭。当天开庭未结束的情况下,可随时进入。开庭分为“正在进行”和“未开始”两种状态,点击“正在进行”或“未开始”的开庭,可直接进入庭审页面。
第三步:庭审开始。法官点击“开始”后,正式开始庭审。
在庭审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可以转摄像头;查看证据,并可以上传证据材料;查看笔录内容,法官发起签名后,可以进行签名,可以对笔录进行批注操作;诉讼参与人可以对法官、书记员、所有人进行文字对话。
第四步:闭庭。法官点击“闭庭”后,仍可进行音视频通话,诉讼参与人点击“退出”按钮后,进入到结束公告页面。

■友情提示

网上立案范围和所需材料

网上立案是指当事人或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网上诉讼平台提交立案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工作机制。立案的适用范围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适用立案登记制的一审民商事和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类案件,及其他可以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案件。
当事人或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网上立案时,应当通过网络在线提交所有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申请书)、身份信息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等。纸质起诉(申请)材料可在开庭前或者按照承办法官指定的期限提交。
网上立案须注意的事项
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确保提交的有关材料完整清晰,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负责。故意提交虚假诉讼、冒充他人提起诉讼或者滥用诉权的,法院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网上立案平台提交的起诉(申请)材料、电子信息、网上留言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违反法律法规、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利益;(二)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三)恐吓、侮辱、诽谤、诬陷、谩骂和人身攻击;(四)广告;(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对含有上述内容的,法院责令改正,并视情况可对提交者停止提供网上立案服务。
当事人或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网上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但坚持重复提交,连续三次以上的,予以滥用诉权警告;五次以上的,列入网上立案负面清单;虚假诉讼的,列入网上立案负面清单,取消申请网上立案权利;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转载:保定晚报

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