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根据省社保中心《关于2020年度通过全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平台进行认证工作的通知》(冀社险函〔2021〕17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
2、曲阳县机关事业(不含机关事业离休人员)退休领取待遇人员。
3、企业离、退休领取待遇人员。
4、灵活就业退休领取待遇人员。
5、工伤保险1至4级伤残领取待遇人员。
6、工亡人员供养亲属领取待遇人员。
二、认证时间
1、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30日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供养亲属待遇领取人员(包括企业养老保险供养遗属和工伤保险供养亲属)。
2、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31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供养亲属待遇领取人员(包括企业养老保险供养遗属和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此类人员每年认证两次。
三、认证方式
2022年待遇领取人员认证可通过下载安装“智能身份验证”手机APP注册后进行自助认证(手机中已下载的可直接点击“智能身份验证”图标进入,输入待遇享受人员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后,点击“确定”,点击“人脸验证”按系统提示认证)。
四、注意事项
1、请按期完成认证!对未认证人员将按照规定暂停养老金发放,直至通过资格认证再恢复领取资格。
2、冒领养老金需负法律责任!如待遇享受人员死亡的,家属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可提请同级人社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养老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
3、根据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通知要求,原社保待遇认证软件“看看生活”和“老来网”停用(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五、认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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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8日
来源:曲阳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