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曲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实施方案

  • 蝶恋花╮
楼主回复
  • 阅读:642
  • 回复:0
  • 发表于:2018/11/16 8:32:20
  • 来自:河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曲阳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和保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校园欺凌工作的通知》(保教法【2018】29号)要求,推动形成全县中小学治理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加强防范和遏制校园欺凌问题的发生,现结合实际就做好防范校园欺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校园欺凌的界定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中小学(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感到精神痛苦等事件。

二、强化学生欺凌防范

一是增强教育效果。各学校要充分了解当前中小学生思想状况,联系工作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要认真落实新版《中小学生守则》,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积极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等错误观念,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真正使学生做到教育效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要加强与家庭的沟通联系,提醒家长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

二是加强预判预警。各学校要成立“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制度,具体负责实施和落实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并将其纳入“平安校园”建设统筹考虑。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分析了解其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对行为严重失常的学生,要由班主任上报学校,由学校统一协调,加强教育。教育效果仍不明显的由法制副校长协助进行管教。

三是坚持综合治理。各学校要加强对上下学时段校内及校门口的值班巡查,协调公安部门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起到震慑作用。各学校要设立防范学生欺凌举报电话,对发现的欺凌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并及时采取措施。学校要加强“三防”建设,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增加校园巡查巡护的密度和频次,不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依法依规处置

一是建立快速科学处置机制。各学校要建立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校发生一般性欺凌事件或接到学生欺凌举报后,要快速妥善处置,加强对施暴学生的教育,开展受害学生心理辅导和关爱活动,并告知双方家长,记录相关处置、教育过程并存档备查。对严重的欺凌事件,学校要向县教育局报告,并迅速协调公安机关介入处置。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及家长应保护遭受欺凌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严防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要密切与公安、网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避免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既要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能过分渲染事件细节,泄露未成年人隐私,防范因网络传播不当引发教唆、效仿事件。

二是发挥教育惩戒作用。对实施欺凌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

1、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确保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3、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要及时协调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发现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的,学校要及时将线索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三是加强追踪观察及帮扶。欺凌事件妥善处置后,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培训机制。县教育局将适时组织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开展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培训。

二是建立考评机制。县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各学校也要将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开展校园欺凌工作情况纳入学期和学年考评。

三是建立问责机制。县教育局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将实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措施。对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是完善依法治理机制。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学校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开展学生与学生之间、老师与学生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摸底,为校园欺凌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并及时妥善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此项工作要常态化开展。学校要细化治理内容、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好治理校园欺凌主体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县教育局将对全县各学校开展校园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开展防欺凌专题培训、妥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结合普法工作,深化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正面教育引导,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正面教育及适度的警示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营造反学生欺凌的良好氛围。

县教育局防范校园欺凌办公和举报电话:0312-4227866

附件1:曲阳县教育局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2:曲阳县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每月25日前将此表盖章签字后报教育局法制安全股)

 

 

 

曲阳县教育局

2018年5月8日



曲阳县教育局

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门成会  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赵增军  教育局主任科员

韩国勇  教育局主任科员

付跃飞  党委委员、副局长

吕志轩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任坡  教育局党组成员    

成      员:张增哲  法制安全股股长

赵海蛟  督导室主任

薛志红  思政体卫股股长

许献章  营养办主任

              王朝辉  人事股股长

              张鹏威  普教股股长

李文好  工会主席

卢凤伟  计财股副股长、基建办主任

刘登学  计财股股长

陶  辉  纪检监察室主任

南亚军  办公室副主任、资助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安全股,办公室主任由王任坡同志兼任。联系电话:4227866。

来源:曲阳县教育局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